一、申请组合贷款的条件。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应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相关规定。贷款对象包括在本地购买自住房,并在本地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同时,借款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2. 拥有购房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经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3. 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4. 二次付款不低于住房委员会规定的限额;
5. 符合贷款人设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广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程序。
1. 借款人申请。借款人首先需要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结婚证(无配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还需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初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后,负责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确定贷款金额以及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比例。
3. 受托银行调查。初审通过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并注明“组合贷款”的字样,然后委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受托银行在收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委托调查通知单》和相关材料后,通知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然后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贷款前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委托人,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4. 签订借款合同。两笔贷款的生效日期和贷款期限应相同。
5. 借款人分别开立政策性账户和经营性账户。
6. 办理抵押、担保、质押以及其他手续。
7. 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将资金直接划入开发商在该银行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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